安監總管一〔2016〕4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有關中央企業:
為進一步規范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評價工作,根據《安全生產法》、《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36號)和《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目錄(試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75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制定了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露天礦山、尾礦庫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和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報告編寫提綱(見附件),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2012年4月10日出臺的《關于印發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專篇編寫提綱等文書格式的通知》(安監總管一〔2012〕45號)同時廢止。
附件:
6.金屬非金屬礦山尾礦庫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報告編寫提綱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2016年5月30日